株洲张阿姨直播间买翡翠手镯鉴定证书系伪造?法院:三倍赔偿
株洲张阿姨直播间买翡翠手镯鉴定证书系伪造?法院:三倍赔偿2019年8月,张阿姨花费2582元在某网店直播间中购买翡翠(A货)手镯两件。网店通过邮寄方式向张阿姨交付手镯,并附有对应的《珠宝玉石鉴定证书》两份,鉴定结论均为翡翠(A货)。张阿姨收到货后,发现手镯做工粗糙,认为手镯不像是正品,便委托某珠宝玉石鉴定中心进行鉴定,鉴定结论是两件手镯均为翡翠“处理”手镯。随后,张阿姨要求网店退货,但网店以超过7天无理由退货期为由拒绝退货。
张阿姨无奈,自2020年12月起多次联系网络平台公司进行维权,并要求公司提供网店及负责人魏某某的信息资料,在获悉公司披露网店商家的相关真实信息后,张阿姨诉至法院。
庭审过程中,承办法官当庭致电《珠宝玉石鉴定证书》上的电话号码,查实魏某某出具的两份证书均为假证书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在商品销售过程中,被告魏某某宣传其售卖的手镯为“翡翠(A货)”,但是实际交付的手镯却为“翡翠(处理)手镯”,并提供无法验证的《珠宝玉石鉴定证书》,属于故意告知虚假情况,构成欺诈以及根本违约,故原告张阿姨要求被告魏某某退还购物款2582元及支付三倍赔偿损失7746元的诉讼请求,于法有据,应予支持。
法官提醒:如今,网购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,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,应擦亮双眼,谨慎甄别和挑选,同时也要注意留存证据,如商家对售卖商品的描述、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等,以便日后维权。
另外,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,应当诚信经营,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,不作虚假宣传,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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